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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通运输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交流研讨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 2026-07-03 18:49:54   作者:   来源: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2026年7月1日,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以下简称“科技司”)联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高技术中心”)在京举办“加强交通运输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交流研讨”座谈会。会议邀请交通运输部主责的两个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专家、参与“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中期督查的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50余位代表参加。会议由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司长徐文强主持,高技术中心主任张洪刚、副主任杨列勋出席会议,科学技术部五司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科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于专项中期督查整改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主责单位、专业机构项目监管主体责任。会上,高技术中心交通处负责同志就“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中期督查整改落实情况作了专题汇报,与会代表围绕中期督查整改举措提出意见建议,并就加强科技创新统筹谋划、健全专项管理机制、促进专项提质增效,确保专项出成果、出人才、出奖项,高质量完成专项目标等议题深入交流、建言献策。

张洪刚主任指出,在“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开局之际,交通运输部科技司搭建专项管理交流平台恰逢其时。与会同志要深刻领会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精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转隶到行业主管部门主责,充分体现出国家对科技创新成果产出支撑行业、产业发展作用的高度重视。重点专项管理要以成果产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从实施方案和指南编制阶段系统谋划、体系化设计,中央科技办、主责单位、专业机构、同行专家、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六方主体”要在重点专项管理的全链条中各司其职,同向发力。他强调,高技术中心以本次督查整改为契机,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整改工作。特别是针对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共性问题,中心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狠抓关键节点、关键环节,持续提升专项管理质量。近期中心修订完善了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综合绩效评价等9项内部管理制度,将在项目答辩评审环节增设预算评审,将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一并纳入评审范围;将财务检查纳入中期检查规范中;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审计报告提高要求,由项目牵头单位统筹遴选同一家审计事务所等等。下一步,中心将认真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持续强化沟通协同,充分发挥自身项目管理优势,全力支撑“十四五”重点专项圆满收官和“十五五”新专项开局起步。

徐文强司长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管理和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科技司将以“严”的总基调贯穿于主责的两个重点专项项目管理全过程,从严从实加强监管,加快推动交通领域高水平成果、高层次人才、高质量奖项的产出,进一步促进交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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